2024年9月13日晚间,*ST文投(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5号)。
根据辽宁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文投主要涉及两项信披违规:一、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2018年1月5日,文投控股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整体开发建设经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主题乐园和电竞娱乐产业园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了金牛湖园区开发项目的具体合作模式。文投控股按约定与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9:1的出资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工作,并由项目公司缴纳了项目履约保证金。2021年1月6日,南京市六合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文投控股下发了《通知函》,告知因文投控股未能如约推进项目开发工作,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的项目履约保证金7,965.32万元已经作为该项目的违约金。2021年4月27日,文投控股披露了2020年年报,将违约金全额确认营业外支出。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文投控股发生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28起,累计金额3.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2%。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文投控股应当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但文投控股未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及时披露。此后至2023年8月10日,文投控股又陆续发生29起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2.44亿元,均应当及时披露而未披露。
业绩方面,*ST文投此前已经连续四年亏损,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同比下降22.69%;归母净利润亏损1.9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1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2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2.38万元,同比下降31.27%;报告期内,*ST文投基本每股收益为-0.1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文投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文投,且在2021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文投的亏损投资者;或是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9日之间买入*ST文投,且在2024年5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文投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文投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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