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秦燕玲

  来源: 证券时报

  工商银行10日表示,10月25日,符合相应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利率将统一批量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同日,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也发布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常见问答,均表示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

  事实上,9月29日,央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下称《倡议》)就已明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针对客户关心的“谁能调”“调多少”等核心问题,此前不少银行也已陆续作出回应。

  综合这些回应来看,凡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和《倡议》要求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均可获得调整。也即,如果房贷利率加减点高于“减30BP”,且高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有),则在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范围之内。2023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对于当前为固定/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工商银行在最新问答中指出,客户需要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

  目前四大行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均已明确表示,客户(原则上)无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银行将于10月31日前统一批量进行调整;建行尚未明确表示是否需要申请材料,但也表示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应当注意的是,银行层面的统一批量调整仅涉及利率加减点,最终调整后的利率如何还取决于10月21日公布的LPR最新报价。因此,广大金融消费者还应关注合同中约定的重定价日。

  工商银行在相关热点问答中对此也有提及。工商银行表示,由于此次利率调整仅调整LPR加减点,并不调整贷款重定价日,并且不同客户贷款重定价日不同(可能是次年1月1日,也可能是贷款发放日),贷款利率在批量调整时可能未重定价,贷款采用的5年期以上LPR值(定价基准)有4.2%、3.95%、3.85%三种可能,使得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可能会有所差别。到了贷款重定价日,贷款进行重定价后,参加此次批量调整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