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时代周报
赶在十一长假前,北京楼市新政终于出台。9月30日晚间,继广州、深圳、上海发布楼市新政后,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
根据新政,居民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15%,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调整前,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五环内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5%,五环外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
此外,新政还降低非京籍家庭购房社保年限要求,降低购房资格门槛:非本市户籍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
新政还表示,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新政调整前,非京籍家庭购房的条件为在京无房且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
同时,新政将通州的特殊购房政策取消。根据新政,居民家庭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
新政取消了通州购房门槛。新政发布前,通州购房政策为,具有本市购房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通州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同时,新政还包括,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新政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北京新政的出台,进一步说明各地充分用好了地方政府调控的自主权,也深入落实了“止跌回稳”的工作导向,对于四季度市场的提振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北京五环外回龙观区域麦田房产的刘经理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政策发布后,向他询问购房事宜的顾客明显增多。据他统计,9月30日晚间新政发布后,跟他咨询的客户数达26个,“大约是平时的5倍多。”
刘经理预计,这个十一假期将会更加忙碌。“此前市场低迷,刚需客户担心买完后房价继续跌,因此大部分客户都在观望。但是现在不一样,各项有利政策出台,根据我的观察,这能让刚需客户坚定购房信心。”刘经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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