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日前,《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办法》自2024年10月21日起施行。

《办法》共4章35条,主要从保护对象、保护措施、传承利用和宣传交流等方面对嘉庚教育遗产工作进行了规定。《办法》明确了嘉庚教育遗产的概念,将嘉庚教育遗产定义为承载、体现嘉庚教育思想和兴学实践,具有纪念意义、史料价值的教育场所、校园环境、社会活动场所,以及有关的文献、手稿、图书资料和其他代表性实物。

根据《办法》规定,自今年起,每年的10月21日确定为“嘉庚教育遗产日”。鼓励公众参与,包括推进有关场所向公众开放、鼓励捐赠文献资料、鼓励专家学者开展研究、鼓励居民开展有关文化活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鼓励活化利用,通过举办各类学术活动、进行文学影视创作、开发举办文化体验活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等多种形式对嘉庚教育遗产进行活化利用。

哪些属于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名录呢?《办法》也进行了明确:集美学村尚忠楼群、允恭楼群、南侨楼群、南薰楼群、科学馆、养正楼,厦门大学群贤楼群、芙蓉楼群、建南楼群,华侨博物院主楼等嘉庚建筑以及集美龙舟池等公共配套设施;陈嘉庚墓(鳌园)、陈嘉庚先生故居、颍川世泽堂、诚毅楼、归来堂、归来园、文确楼等与陈嘉庚先生有关的建(构)筑物;承载和体现嘉庚教育思想的文献、手稿、图书资料和其他代表性实物。

另外,我市将推动与龙岩、三明、泉州等地建立嘉庚教育遗产协同保护机制,促进区域间交流合作,在嘉庚教育遗产传承利用方面加强联动协作,强化区域合作与交流。(汪燕妮 刘东华)